財政部、海關總署及稅務總局今(28)日公佈,對自澳門進境,年滿18周歲的居民旅客,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,總值在12,000元人民幣以內的予以免稅放行。同時,在設有進境免稅店的口岸,允許上述旅客在口岸進境免稅店購買一定數量的免稅商品,連同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5,000元人民幣以內的予以免稅放行。上述有關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,先行在拱北及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等6個口岸實施;自2024年8月1日起,推廣至全部進境口岸(橫琴「一線」口岸除外)。
旅遊局衷心感謝中央政府再次推出惠澳措施,有利提升內地旅客到澳門旅遊及消費意欲,為澳門旅遊經濟注入動力。
旅遊局將繼續把握中央惠澳舉措機遇,積極推進相關宣傳推廣工作,擴大內地客源,與業界攜手持續提升澳門旅遊資源和接待能力,為旅客創造多元化的旅遊體驗,共同推動綜合旅遊休閒業高品質及可持續發展,把澳門國際大都市「金名片」 擦得更亮,鞏固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」的地位。